申請戶籍除戶需要準備什麼證件?

無論辦理保險理賠申請,勞健保相關請領,遺產繼承過戶等等事項,先要備有往生者的除戶證明,也就是所謂的死亡登記,如何能辦理此項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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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裡申請戶籍除戶證明(死亡登記)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誰可以申請

1.由適格申請人(詳見下方重要提醒)辦理
2.受委託人

要準備什麼證件去申請

  1. 死亡證明書、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或死亡宣告裁定及確定書正本。(詳見下方重要提醒)
  2. 國民身分證。【適格申請人的(來辦的人)、往生者本人的、往生者配偶的(無配偶者可免) 】
  3. 印章。【適格申請人的(來辦的人,簽名也可)、往生者配偶的(無配偶者可免)】
  4. 戶口名簿。【往生者本人的、往生者配偶的(無配偶者或與往生者同一戶籍者可免)】
  5. 委託書或授權書。(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詳見下方重要資訊)
  6. 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委託他人辦理時)
  7. 規費:往生者配偶換領國民身分證50元(無配偶者可免)、戶口名簿換發每份30元。

注意事項

  1. 申請期限:30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科罰金額參見戶籍罰鍰科罰金額基準表
  2. 死亡登記的適格申請人為往生者之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或往生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3. 死亡宣告登記的適格申請人為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
  4. 如在國外作成之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及中譯本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如在大陸地區作成之文件,應經海基會驗證。死亡宣告者應檢附法院裁定及確定書正本。
  5. 委託他人辦理時,申請人在國內,須填妥委託書交給受委託人辦理。申請人在國外,須填妥委託書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後交給受委託人辦理。申請人在大陸地區,須填妥委託書經海基會驗證後交給受委託人辦理。
  6. 自107年7月16日起,辦理死亡登記時,可同時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跨機關通報服務。請攜帶被保險人(限配偶或直系血親)之國民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影本;被保險人無法前來申請時,可委託辦理,請另攜帶填妥之委託書,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2021/5/5 下午12:00